黃島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涉及自動售貨機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高效為企業追回貨款,切實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當事人深受感動,專程向法院送來感謝信,對執行法官的敬業精神和高效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謝。
該案源于一家自動售貨機運營企業與某商業場所管理方之間的合同糾紛。運營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投放了多臺自動售貨機,但管理方長期拖欠設備租金與銷售分成款項,經多次催討無果,運營企業面臨資金周轉壓力,無奈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依法支持了運營企業的訴訟請求。判決生效后,被告方仍以各種理由拖延履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黃島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承辦法官迅速對被執行人的財產情況進行全面查控,發現其名下銀行賬戶雖有資金但數額不足以完全覆蓋債務,且其主要經營場所的租賃情況復雜。若簡單采取凍結賬戶或直接扣劃措施,雖能執行部分款項,但可能影響該商業場所內其他無辜商戶的正常經營,并非最優解。
面對執行困境,執行法官沒有就案辦案,而是秉持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多次主動聯系被執行人,對其進行釋法明理,詳細闡明拒不履行法律文書將面臨的信用懲戒、限制高消費等嚴重后果,也充分聽取其經營中存在的實際困難。法官了解到,被執行人并非惡意拖欠,而是因整體商業環境變化導致現金流暫時緊張。
基于此,執行法官創新工作方法,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一方面,向申請執行人(運營企業)說明被執行人現狀及一次性全額履行的難度,爭取理解;另一方面,督促被執行人拿出切實可行的履行方案。經過數輪耐心、細致的溝通協調,最終促成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分期支付所欠款項,首期支付一筆款項以解運營企業燃眉之急,剩余部分在約定期限內付清。為確保協議履行,法院依法對被執行人的部分財產進行了活查封,允許其繼續使用以維持經營,但禁止處置,既保障了債權實現的可靠性,也最大限度減少了對被執行人正常經營的影響。
協議達成后,執行法官并未放松,持續跟蹤履行情況。目前,被執行人已按期支付了全部款項,該案得以圓滿執結。自動售貨機運營企業及時收回了被拖欠已久的貨款,有效緩解了資金壓力,保障了企業后續的正常運營與發展。
企業負責人在感謝信中寫道:“黃島法院執行法官不僅辦案效率高,更在執法中體現了司法的溫度。他們不是簡單地一執了之,而是真正為我們企業著想,想辦法化解矛盾,實現了雙贏的結果。這讓我們感受到了法治化營商環境實實在在的優化,也讓我們對在這里繼續投資經營充滿了信心。”
此案的成功執結,是黃島法院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助力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一個縮影。黃島法院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對涉企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審、快執,同時靈活運用執行措施,平衡執行力度與執行溫度,在依法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盡可能減少對被執行人生產經營的負面影響,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為區域經濟社會穩定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